2019-05-23 09:32:41 来源: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技能测试和笔试
技能测试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能力,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录入编辑、办公软件操作等电脑操作基本能力,总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残疾人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总分为100分。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先进行技能测试,后笔试。技能测试达到60分的才能参加笔试、面试。
(三)面试
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不进行笔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1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从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40%+面试成绩×60%〕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不进行笔试,总成绩(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考人员的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除肢体、视力、听力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即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统一报到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