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5 12:22:56 来源:昌邑市人民政府
四、填报志愿
各登记单位须将本招聘公告通知到本次报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名单见附件2),确保通知到位、无遗漏。填报志愿工作由各登记单位组织实施。
选岗人员每人限报两个志愿,并明确注明在两个志愿未能确定岗位时是否服从调剂。选岗人员经招聘录用在报到上班后的15日内,必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到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公益性岗位待遇。
1、填报志愿时间:2019年6月6日至6月13日(工作日)。
2、填报志愿地点:登记单位。
3、提交材料:现场填报志愿时需提供《昌邑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志愿表》(附件3)、身份证、退伍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以上证件需现场审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个人提前用A4纸复印)。
本人不能到场填报志愿的,可委托他人(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字授权的委托书)携带以上证明材料代替办理填报志愿手续。
4、登记单位负责审核确认填报志愿人员的出生时间、累计服役年限,填写完整《昌邑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志愿填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个人提报的材料一起,于6月17日下午17:30前报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定岗方式与资格审查
1、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首先对填报志愿人员填报的第一志愿进行审核汇总,如果填报同一岗位的人数未超过该岗位计划数,填报该岗位的人员全部安置到该岗位;如果填报同一岗位的人数超过该岗位计划数,根据填报志愿人员服役年限和年龄确定出本岗位的安置人员(具体办法为:服役年限计算到月,服役年限长的先确定为该岗位安置人员;服役年限相同的按年龄由大到小确定,年龄确定以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第一志愿确定岗位结束后,再根据第二志愿和空缺的岗位计划数确定岗位。如果一、二志愿未能确定岗位、且选择服从调剂的人员,由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剂安置;若两个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本人不服从调剂,视为放弃本年度公益性岗位选岗,可参加下年度公益性岗位选岗。
2、往年已选择专项公益性岗位未上岗、未签订劳动合同、未领取工资待遇的退役人员可参加本年度专项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已选择专项公益性岗位且领取工资待遇的退役人员不具有选择岗位资格。
3、选岗结果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及昌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选岗后,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选岗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上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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