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6 15:36:26 来源:盐源县人民政府
五、办理招聘手续并备案
经用人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用人员,报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劳动报酬标准每月 1650元。
(二)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三)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符合招考条件的,可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招考试或其他应聘。
(四)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七、聘用年限及管理
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本单位负责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聘用合同》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本次聘用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为3年,解聘时不支付经济补偿。(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原标题:盐源县统计局关于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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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源县统计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社会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盐源县统计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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