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4 16:33:45 来源:武昌区人民政府
(二)应聘民政协理员、统计协理员、矫正专干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武昌区户籍,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定劳动年龄内,未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就业援助的下列人员之一: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⑤处于失业状态的武昌区城市精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对象);
⑥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