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7 10:23:16 来源:正蓝旗人民政府
5.公布成绩
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进入考察名单,报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届时,根据考生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确定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报经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其他依法应当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报考岗位类别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旗纪委监委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含节假日)。对被举报人员经查实确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报经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招聘简章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报人社局备案,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落实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录用人员岗位与现在岗临时工作单位出现不一致情况,原则上优先安置在原临时工作单位。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 本次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报考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招聘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正蓝旗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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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6日
原标题:正蓝旗2019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开发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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