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8 17:41:03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报考情况另行通知。内容为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3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财政局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
笔试成绩超过50分(含50分)的考生,按从到低分的排序,以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考情况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清远市财政局网站公告栏公布。
(三)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折算合计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报考职位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者优先。
体检和考察人选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考试结果在清远市财政局网站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派工作人员陪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财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年薪标准按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确定。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入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题目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此公告由清远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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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8日
原标题: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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