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4 15:57:53 来源:宜宾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三江人才网
(二)体检
1.体检由宜宾市叙州区喜捷镇人民政府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组织,费用自理。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
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报考岗位要求,考察合格者予以公示。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中国三江人才官方网站()首页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与管理
1.所聘岗位全部属于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2.被聘用的人员与其应聘岗位的管理机构签订一年期聘用协议,协助其开展公共服务工作。
3.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4.给予学历为专科及以上的聘用人员不低于2380元/月的劳动报酬,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在食宿上提供便利,年终根据工作表现发放一定奖励金。
5.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喜捷镇纪委)。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喜捷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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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喜捷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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