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8 10:27:19 来源:光明区政府在线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①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码+姓名”;
②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③报名联系人:陈小姐、王小姐;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7月1日。
3.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人员名单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区司法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19年7月5日
附件:
3.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2019年7月公开招聘专干人员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xlsx
公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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