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1 16:52:29 来源: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四)注意事项
1.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审核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咨询电话: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加分项、面试三部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分数后按百分之五十的比重计入总分,面试按百分之五十的比重计入总分。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招聘计划将通过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公告。报考被取消的岗位的人员,将由区人力资源公司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三农”工作有关知识等,不指定内容和复习材料。
(二)加分项
1.加分项最高为5分,具体为:①考生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加1分;②考生有两年以上农村工作经历的,加1分;③获吴江镇级荣誉(须镇党委或镇政府发文)的,加1分;④获吴江区级及以上荣誉(须区委或区政府及以上党委或政府发文)的,加2分。
2.申请加分项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另外提供相应证明,农村工作经历须村党组织、镇(开发区)党(工)委盖章,荣誉证书需提供盖章原件。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面试
1.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考生所报考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分数后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低于该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成绩查询及面试通知书打印请登录网站(http://47.99.119.44/bm/)。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打印的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根据总分从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扣除加分项后的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果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另行安排面试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并于次日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