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6 09:06:45 来源:珠海审计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7月24至2019年7月26日。根据报名材料和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考试。
1.面谈。拟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将采取面谈的方式确定入围笔试人选。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胜任工作岗位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审计专业技能。
3.面试。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基本素质、业务素质和潜能等进行测评。
笔试暂定在8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选持本人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等材料,按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审计局官网、珠海人力资源网公布。
4.总成绩计算。面谈成绩仅作为是否入围笔试的依据,不纳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需求确定。
(四)资格复审、组织考察。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笔试综合案例分析题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生体检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2.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取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拟录取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其档案、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考生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决定。如岗位1出现空缺,可由岗位2补齐空缺数量,是否补缺由用人单位决定。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录取结果将在珠海市审计局官网和珠海人力资源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指定任何辅导教材,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用工方式
被聘用为珠海市审计局的人员与该单位采购中标的劳务公司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按照正常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审计助理薪酬待遇根据个人技能、综合素质及工作岗位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年薪(税前)12万至31万。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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