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6 14:24:36 来源:永清县人民政府
2、报名考生须持证件材料
(1)《永清县公开招录环保工作人员报名表》(其中“本人签名”需手签并按手印,其他内容机打或手填均可);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
(3)毕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近期免冠红底二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以上(2)(3)(4)(5)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3、县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提供的以上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对审查不合格的材料当即予以退回。考生报考时须提供真实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7月22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在县人社局北三楼大会议室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需持本人身份证领取(请考生按时领取,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劳动法相关内容、时事政治和环保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复审
2019年7 月30日县招录办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对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