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8 09:25:51 来源: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考察
考察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服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
(五)政审
根据招聘人数,在面试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政治审查,经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中心将名单在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拉萨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七)补录工作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
五、聘用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合同。
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3年一签。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为5000元/月,按国家规定交纳社会保障金。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操作流程。按照公开招聘各项流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认真落实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或是报考人员,在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若本人手机不通,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本实施方案由拉萨市妇儿工委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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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拉萨市妇儿工委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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