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2 15:20:40 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购买标准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实行临时用工合同管理,按照年度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实行一年一聘的制度。
1.村(居)委会民政事务协理员与寻甸凤梧劳务事务中心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月生活补助按照1000元执行,其中每月200元用于年度绩效考核;
2.县级、乡镇招聘的民政事务员与寻甸凤梧劳务事务中心签订临时用工合同,由寻甸凤梧劳务事务中心派遣到相应岗位工作。月工资按照不低于我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由寻甸凤梧劳务事务中心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9日至7月30日,逾期报名无效。上午8:30-11:30,下午14:00-15:30。
报名地点:村(居)委会民政事务协理员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报名;乡镇、县级民政事务员到寻甸凤梧劳务事务中心(寻甸县救助站内)报名。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寻甸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和诚信承诺书一份,(村级到所在乡镇报名点领取;乡镇、县级到寻甸凤梧劳务事务中心(寻甸县救助站内)报名点领取);
2.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以上的提供学历认定证明报告)及其他能证明学历的有效证件;
3.所招聘岗位不实行兼职,已就业人员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身份证、户口册,并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3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每人收取50元的报名费,用于计算机考试费用。
(三)录用方式及内容
1.村(居)委会民政事务协理员由村(社区)委会推荐,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负责审核确定,名单报寻甸凤梧劳务事务中心,每个村(社区)委会报送1人。
2.乡镇和县级民政事务员由寻甸凤梧劳务事务中心统一招聘,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计算机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加考核加分计算总得分,按照报考岗位录用数择优录取,出现录用资格弃权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依次补录。
(1)考试时间和地点:2019 年 7月31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报名当日领取。
加分情况:经认定且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加2分,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证书加3分。有民政工作经历且经县乡民政部门认可的,1年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