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3 17:05:35 来源: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盘活事业单位人才资源,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人员转隶及人员管理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拟面向全县公益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选调职位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三点:1、我县21家公益性事业单位中自收自支、差额编制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交通系统事业单位);2、上述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3、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男性50周岁以下(1969年06月30日(含)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4年0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学历、工作经历截止计算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填写《2019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公益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至8月2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考生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将相应报名材料报送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选调办)统一进行资格初审。报考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推荐表》(一式3份)(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与推荐表同版);
3.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