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9 16:39:37 来源: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5天公示。
(六)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人员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录取人员至各用人单位工作。
六、岗位待遇
(一)录取人员岗位待遇分为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龄工资和社会保险3部分。第一年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为大专生2200元/月、本科生2300元/月、研究生2400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高中学历并持有驾驶证B1及以上驾照的,待遇比照大专学历执行。岗位工龄工资标准从录取人员在管理服务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录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录取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录取人员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七、监督管理
(一)用人单位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录取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用人单位管理为主,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助用人单位对录取人员进行考勤和管理,并对招聘人员实行退出机制。
(二)录取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将有关人员退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并停止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八、其他事项
具体岗位要求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用人单位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可按岗位要求优先录取。
本实施方案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396-
政策咨询电话: (市统计局)
(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市福利院)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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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年驻马店市统计局等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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