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1 13:29:28 来源:平原启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每个岗位考试内容合为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笔试成绩在公司及时公布,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公司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四、总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面试结束后,考生考试总成绩在公司及时公布。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四)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