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8 16:40:16 来源:环江人民政府
四、体检、考察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人事教育股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自治县财政局负责。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自治县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自治县财政局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
六、相关待遇
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环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的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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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环江县财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19年环江县财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8月8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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