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3 16:54:40 来源:黄平县人民政府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五)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六)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七)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就业援助对象
(一)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能够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的人员除外);
(二)处于缓刑期间或戒毒期间的人员;
(三)家庭有收入且月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
(四)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中已有一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
(五)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以上的人员;
(六)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及到期不按时还贷的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七)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八)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九)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因各种原因已离岗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招聘信息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 8月12日—2019年8月1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黄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名登记表;
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低保失业人员《低保证》、困难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证明》、本县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失业人员认定材料、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等。
(三)资格审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再报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审查通过则进入招聘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黄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拟聘对象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体检通用标准进行,由应聘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顺延补充参加体检。体检时间电话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