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5 14:10:51 来源:屏山县人民政府
二、报名
(一)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屏山县新市镇综合办。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咨询电话:,;联系人:张先生。
(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自愿报名,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屏山县2019年公开招考驻村专职脱贫攻坚助理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可领取《考试通知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计算机能力测试,考试折合总成绩(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50%+计算机能力测试×50%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单》
四、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两天内成绩将公布在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市镇政府网站上,根据报考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是否为中共党员、学历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且同等条件下,当地户籍人员优先。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拟临聘人员由镇党委、政府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