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9 09:32:10 来源:威县人民政府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4日—2019年8月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光明路9号)
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配偶为威县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籍材料。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认真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凡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现场采集指纹、摄像。报名考务费100元。
4、资格审查:由纪委、组织、人社、民政部门依据招聘岗位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开考比例:岗位1、岗位2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岗位3,不设开考比例。
6、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地点是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光明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