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0 15:14:21 来源:蔚县政府网
(五)考核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因上述原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名额的予以递补。
四、聘用和待遇
(一)经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综合成绩到低分进行选岗。蔚县宏盛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计算在合同期内),对试用期内不胜任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择优续签。
(二)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合同用工,不占用地方编制。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乡镇补贴组成,其中:基本工资1794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乡镇补贴分200、300、400元/月三档(蔚州镇、民政局机关除外)。聘用人员保险按企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五、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资格。有被取消资格情况发生且空缺名额时按照成绩高低予以递补。
六、其他
(一)本公告由蔚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岗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凡出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办公室。
咨询电话: 蔚县宏盛劳务派遣服务中心
蔚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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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岗位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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