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1 10:33:13 来源: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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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选拨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公告
随着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决战期,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已全面铺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0名全额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各县(市、区)涉农单位、乡镇(街道)的在编在岗全额事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工作2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在原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2.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选拔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拔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拔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不达比例时,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10名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笔试和面试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