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4 15:56:21 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周六)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宿州市市区,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考生笔试成绩将通过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六、资格审查、体检
资格审查、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各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5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基层特岗工资按照《关于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劳动报酬分配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宿人社秘〔2019〕4号)执行。工作期间,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