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9 09:08:46 来源: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于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9日8:00至10月11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9年10月11日18:00之前,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9年10月11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17日10:00至10月19日9: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络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5、有关事项和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只报考平顶山市**县(市、区)基层岗位,不报考具体职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募工作中必须一致。
(2)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募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市“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组织,相关机构具体负责。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招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题目、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统一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前,进入面试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应试人员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等原件进行核对。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由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官方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