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9 16:57:26 来源:如皋市人社局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经镇(区、街道)签署“同意推荐报名”意见的《2019年如皋市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下载);③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及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如皋市民政局会同市人社局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10月17日前,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民政局网页、 “如皋民政”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
(四)面试通知书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10月18日下午2:00-5:30到如皋市行政中心A座519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收取考试费100元。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聘者的语言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综合能力素质。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设合格线60分。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以加试分高者在前。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民政局网页、 “如皋民政”微信公众号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按实收取,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镇(区、街道)党(工)委会同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在发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后7个工作日完成,并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单上报市民政局。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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