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9 14:51:02 来源:霞山区人民政府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我局对应聘报名人员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发放。
五、面试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线分数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考生的面试成绩将及时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选从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我局指定时间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体检,体检费用本人自理。体检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项目及标准。
七、政审考察
考察人选从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由我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考核。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局委托相关劳务公司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为二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可协商是否续聘。获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九、递补
因应聘考生考核不合格、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十、工作时间和薪酬待遇
(一)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法定工作日上班(特殊情况除外)。
(二)薪酬待遇:5000元/月包干(含聘用单位及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等,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
(三)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