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5 17:43:20 来源:龙门县人民政府
【导语】2019广东龙门县新闻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益性岗位。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提供了公益性岗位考试公告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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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龙门县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暂行办法>的通知》(龙人社〔2017〕80号)精神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龙府纪〔2016〕18号)关于“按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招聘县新闻中心工作人员”的要求,龙门县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人。(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后以出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岗位设定的标准执行。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即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8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龙门县新闻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龙门县东门路121号旧法院后栋3楼(龙门县新闻中心采访室)。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龙门县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2);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在报考期间,报名者本人持相关材料到龙门县新闻中心接受资格审查,提交《龙门县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经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参加考试。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在考生笔试分数中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分数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成绩分数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七、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由龙门县新闻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龙门县新闻中心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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