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5 09:59:35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导语】公益性岗位考试中,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是考试的重要部分,不少地区都在笔试当中安排了公基的考核。由于公共基础知识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所以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特地为考生总结了很多相关知识点,方便大家记忆,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复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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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年公益性岗位考试中,刑法一直是必考科目之一,而且最近几次考试所考查的知识点越来越细,因此本文汇总了部分刑法学题目,通过每日一练,进而提高考生刑法题目的做题正确率。
1.某晚,甲潜入一户人家盗窃,在房间里物色财物期间,发现女主人乙独自睡在房间,遂心生歹意,对乙实施强暴行为,乙发觉后奋力反抗,拿起床头柜上的杯子向甲头部猛砸几下,致使甲颅脑损伤而死,下列关于乙的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故意杀人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防卫过当 D.正当防卫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正当防卫中的无限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甲正在实施强奸行为,乙对于甲实施了防卫行为,虽然最后导致甲死亡,但是符合无限防卫权的规定,因此仍然属于正当防卫,而不是故意犯罪。故本题答案为D。
2.某日,张某和吕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张某扬言要杀死吕某全家,当晚,吕某想起张某的话非常害怕,便悄悄潜入张某家中,拿事先准备的铁锤将张某砸死,吕某的行为构成()
A.正当防卫 B.故意杀人罪
C.紧急避险 D.防卫过当
【答案】B。解析: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之一为时间条件,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施正当防卫。而题目中张某仅仅是扬言,并未实施客观的杀人行为,吕某的行为属于事前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而且其在实施行为时,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一结果产生,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故本题答案为B。
3.李某晚上看到自家窗户外面有人影,以为是小偷来偷东西,二话不说出去将对方打倒在地,无视对方口中直喊:“我不是小偷”,以为对方撒谎,将对方打成重伤,而事实上对方是李某家中女儿男朋友,前来与女儿约会,李某的行为()
A.故意伤害,应负责任
B.意外事件,不负责任
C.假想防卫,李某存在过失,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D.正当防卫,不负责任
【答案】C。解析:对于现实存在的不法侵害,才能实施正当防卫。题干中李某误以为与女儿晚上约会的男朋友是小偷,而将对方打成重伤,李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主观没有故意,但他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因此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故本题答案选C。
中公专家点评:刑法中对于正当防卫知识点的考查题目较多,大家在备考时需要准确把握构成正当防卫应该具备的条件,以及缺少其中的任一条件将如何认定。最后预祝各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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