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9 18:03:17 来源: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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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太旗政务服务局公益性岗位招募简章
为推进我旗“放管服”改革进程,切实加强政务服务经办工作,经旗政府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公开招募政务服务局公益性岗位。现将招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募岗位
旗政府开发6个政务服务局综合服务公益性岗位,面向全旗公开招募6名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工作报酬和待遇
招募的公益性岗位,第一年工作报酬每人每月1600元。按照《太仆寺旗公益性岗位参加社会保险和工作报酬增长办法》的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建立正常的工作报酬增长机制。公益性岗位享受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政策。
三、招募程序
公益性岗位的招募,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招募录用等程序进行。报名开始前,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募简章。
(一)报名
1、报名条件。政务服务局综合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报名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太旗户籍或系太旗生源(要求在2020年1月1日前取得太旗户籍,或是普通高校入学前系太旗生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经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公益性岗位)录用、聘用、储备、招募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募资格的;
(5)招募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2、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从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13日。
报名工作由旗人社局和旗政务服务局共同组织。报名地点在旗政务服务局。报名人员应当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如果是专升本的,还需提供初始学历证书。
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报名的人员、未完整填写和提供相关资料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实地审查的方式,审查内容包括报名人员的户籍、年龄、民族、学历、所学专业等情况。资格审查于报名结束后进行,并贯穿于招募公益性岗位全过程。
每个岗位的招募计划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应当达到1∶2,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募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具有相关资质的部门承担。笔试只提供汉语试卷,可以使用蒙文答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成绩。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作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募计划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募计划数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范围。
体检在符合要求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经旗招募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递补时出现并列成绩的,并列人员全部考察。
(五)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也包括报名人员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招募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旗招募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招募人员。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举报电话设在旗人社局。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反映较严重问题且调查属实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作出结论后,再由旗招募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招募。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出现空缺名额的,所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新招募人员因试用期不合格被取消招募资格,以及服务期内解除公益性岗位协议的,空缺的岗位也不再进行递补。
(七)招募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确定招募的人员,由旗政务服务局与被招募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书。
招募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招募;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考核管理
招募的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3年公益性岗位协议书。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自行终止。
招募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其档案由旗人才交流机构统一管理;由用人单位进行日常考核管理。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和综合考核。半年考核主要评价招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表现。年终考核主要评价招募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综合考核应当根据招募人员三年来的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结果,结合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纪律和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募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募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http://www.tpsq.gov.cn/tzgg_0/202001/t20200103_2389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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