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0 13:27:45 来源:龙文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龙文区村(居)助老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漳龙文民〔2020〕27号)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养老服务实际情况,现将公益性助老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公益性岗位及人数计划
2020年,我街道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12人,主要从事本社区管理(或协助管理)已建养老服务设施和基层社会救助等工作。具体岗位安排如下:
1.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蓝田社区1名
2.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圳头社区1名
3.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蔡坂社区1名
4.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小港社区1名
5.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湘桥社区1名
6.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东屿社区1名
7.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景山社区1名
8.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毅阳社区1名
9.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福隆社区1名
10.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龙盛社区1名
11.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龙兴社区1名
12.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鹤鸣社区、中骏社区共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有本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符合以下之一条件人员即可申请应聘村(居)助老员。
3-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3-2.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城镇居民;
3-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3-5.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3-6.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3-7.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农村居民;
3-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9.2016-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帮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
三、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到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四、岗位待遇
用人单位一经录用,我街道将按2020年龙文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720元给予岗位补贴。
五、聘用管理
经审核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在我街道官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方可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一年劳动协议(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不超过三年,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办理相关手续。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9日- 2020年 5月24日
报名地点:岗位所属居委会
咨询电话 :0596-2109883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19日
原标题:2020年龙文区蓝田街道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q.gov.cn/cms/siteresource/article.shtml?id=60495847556310000&siteId=604252696630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