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8 10:59:25 来源:东海县人民政府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12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考试等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7027336。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3.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佩戴口罩,提前4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查验“苏康码”或“连易通”等电子通行证,并测量体温,电子通行证非绿色或体温异常者不得参加考试,由于以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6.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东海县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