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8 16:27:53 来源: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按照《河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促进2020届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冀就字〔2020〕2号)和《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开发15个临时公益性岗位,用于帮扶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根据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拟招用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15名,安置岗位包括: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岗位,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用单位、工作地点、岗位名称及数量见附件1。
二、招用条件
1、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用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9月20日。
2、报名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北二楼215室就业促进股(大安西街279号)
3、联系电话:0316-8822643
4、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退还本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用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
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21日。
(三)面试与公示
各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为2020年9月24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招满即止。用工单位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进行岗前培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用条件的,不予招用。
(四)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工单位负责工作分配等相关事宜,县社会事务局负责备案登记。
四、待遇标准
对招用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待遇标准参照附件1,社会保险依据有关政策执行。
五、录用人员的管理
用工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可续签。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及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管理,并由用工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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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
2020年9月15日
原标题: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关于公开招用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0200915
文章来源:http://www.lfdc.gov.cn:80/gggs/271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