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7 11:20:17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凡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人员前往现场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2.报名资料:户口簿原件和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考人员注意不需要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的报名表2份。不具有包头市户籍但在石拐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上述报考材料复印件均需报考人员报名前由本人签字并标明“此件与原件相符且真实有效”后交于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公开招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7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4.报名地点: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B座211室
5.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开招募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且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民族信息,因个人错填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总成绩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根据招募计划人数,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超出招募计划指标,则通过加试决定最终人选进入体检范围。
(四)体检
体检由招募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照体检工作通知要求,按时到达体检集合地点,根据工作人员安排分组排队进入体检场所,期间注意保持1米的间隔,按组参加体检医院体温检测等工作。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且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自理。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自行离开体检地点,不得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安全。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应聘者笔试及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招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招募领导小组审定。拟录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录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的,在笔试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录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经核实后确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拟录资格。拟录用人员自通知上岗后一周内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并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
本次所招募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