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3 18:32:03 来源:蜀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定向选拔和提升待遇办法》及有关实施方案要求,现就2020年度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定向选拔和提升待遇有关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从严从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
(三)实事求是、注重实绩;
(四)考评为主、考试为辅。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二级机构、各社区(村),蜀山经济开发区、法院、检察院、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卫健系统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除外。
三、申报条件
(一)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申请参与定向选拔的须在蜀山区政府第三方委派人员岗位服务连续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申请参与提升待遇的须是区龄满10年的区聘人员,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其中区聘人员中自2017年度全区编制外人员规范年度考核起,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区龄条件缩短半年)。以上年限均按照足年计算,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3.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自申报之日起距离退休时间不到一年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实施程序
(一)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个人相关材料(如年度考核花名册、个人考核表、证明个人区龄时间材料等)报所在单位。
申报人员个人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
(二)资格审核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单位纪检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员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须在单位公示3天。各审核单位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条件的,一律退回。
各主管部门于3月1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册(见附件2)分类报区人社局。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实施程序中。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规定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确定名额
区人社局按照各主管部门申报名单上的符合条件人员总数,根据比例要求(申请定向选拔的按照20%比例确定、申请提升待遇的按照5%比例确定),以单独确定和综合确定两种方式确定名额:
1、单独确定:同一主管部门申请定向选拔的符合条件人数4人(含)以上、申请提升待遇的符合条件人数14人(含)以上的,可单独确定名额;
2、综合确定:同一主管部门申请定向选拔的符合条件人数不足4人、申请提升待遇的符合条件人数不足14人的,由区人社局合并后综合确定名额。
通过以上方式确定的名额,如有小数的,达到0.7后方可增加一个名额。
(四)反馈名额
名额确定后,区人社局将于笔试前三天向各单位反馈名额分配情况,明确各单位确定名额方式及名额数。
(五)统一笔试
由区人社局组织所有申报且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统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蜀山区情、时事政治、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1、笔试时间:
2021年3月21日(周日)上午9:00—11:00
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情况适时调整。如确需调整,提前三天另行通知,请参加人员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领取笔试准考证
统一笔试前三天,由主管部门统一到区人社局领取本单位考生笔试准考证。
4、笔试加分
第三方委派岗位人员参加笔试的,自2017年度全区编制外人员规范年度考核起,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由主管单位于笔试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携带编制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人员名册等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汇总并在中国蜀山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为符合条件人员笔试成绩加分,形成所有参与人员最终笔试成绩。
5、防疫要求
考生请下载打印《承诺书》(见附件3),认真阅读承诺书并手写签名(签名打印无效),由主管部门汇总后于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交区人社局。
参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考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6、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蜀山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六)单位测评
单独确定名额的单位,由主管部门在4月16日前自行组织单位测评。测评成绩满分100分。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和笔试成绩按6:4合成个人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由区人社局综合确定名额的各单位,统一笔试结束后,不再组织单位测评。
(七)确定人选
考核考评后,单独确定名额的单位根据名额分配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成绩相同的,以测评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并将确定人选名单公示3天后于4月20前书面(见附件4)报区人社局。
综合确定名额的单位由区人社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最后一名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作为确定人选)。同一单位中如有多人入围的,只能上报1人,由单位在4月20前将人员名单书面(见附件4)报区人社局。
经以上方式确定的两类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汇总后在中国蜀山网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五、待遇兑现
会议研究后,按照《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定向选拔和提升待遇办法》有关条款实施。
六、其它
(一)咨询电话:0551-65504469;
监督投诉电话:0551-6513329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0日
原标题:2020年度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定向选拔和提升待遇实施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fss.gov.cn/zqdh/rlzyhshbzj/tzgg/11087137.html?from=single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