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9 14:08:47 来源:綦江区人民政府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作用,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区农业农村委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
区农业农村委农业服务岗2个。工作地点主要在区农业农村委机关及种植业推广、土肥监测等。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人员范围
在綦江区人力社保部门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綦江区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二)资格条件
1.綦江区户口或常住人口;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健康状况。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在职(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员;
2.已享受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名下有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或是股东的人员;
3.在校期间违规违纪,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败坏人员;
4.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辞退、开除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3月31日 ;
2.所需材料:《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非綦江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及原件;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携报名所需材料到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14号705办公室(綦江区农业农村委人事财务科)进行现场报名。
(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分值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责任意识、基本办公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
(三)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同时进入体检。应聘人员需自费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导致缺额的,按上列程序递补人员。
(四)考察
区农业农村委将采取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犯罪记录、核对失业人员登记台账等方式进行考察和综合研判。考察人选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员,造成缺额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四、待遇
按照相关规定,待遇不低于我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者应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8588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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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原标题: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qqj.gov.cn/zwxx/gggs/202103/t20210329_9043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