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9 22:19:38 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现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4人(此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按劳动合同法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或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其他不宜担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日-- 8月13日(不含周六、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25。
(二)报名要求及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先行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并根据具体岗位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的请从本公告附件2中下载后双面打印并完整填写《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电子文件不大于30KB),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请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方式:岗位代码+姓名)发至邮箱qyqxzp@163.com,并在邮箱主题栏中注明发件人真实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应聘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有效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毕业前的实习不算作工作经验。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2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者,其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605室(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33号)。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和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
(1)文化综合基础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此项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2)职业技能考核:计算机打字测试(形式为看打)。此项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
(3)本次考试命题及阅卷均由本院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完成。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和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每一岗位面试人选由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本次面试考官主要由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参加。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内容为考生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总成绩60分以上的人数不足14名,则按实际人数录取。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清新区人民法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开展有关考察工作。
如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和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及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按清远市清新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含“五险一金”等相关福利待遇在内)。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入场。未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的公开招聘。
(四)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面试;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本次具体招聘考务工作由清新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电话:0763-5810817),由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电话:0763-5825584),本公告内容由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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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9日
原标题: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n.gov.cn/zfxxgk/xxgk/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420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