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3 17:29:20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效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发〔2020〕63号)、《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0〕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补招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辅助性公益性岗位。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在全旗范围内补招20名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辅助性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未就业”指从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公司等实体中担任股东等职务、从未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从未在劳动就业子系统中进行过就业登记、从未缴纳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以下情况除外:1.高校毕业生在入学期间缴纳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毕业后停保的;2.高校毕业生在大学就读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期间缴纳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役后停保的;3.高校毕业生在入学期间办理过营业执照,毕业后办理了注销登记的;4.高校毕业生在自治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或社保系统中存在社会保险缴费信息,但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被证明为无效或错误信息的;5.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在劳动就业子系统中进行过就业登记的。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6日—8月20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旗人社局一楼西就业大厅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咨询电话:0479-3528112
(三)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户口本复印件须提供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2.常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在西乌旗境内城镇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
(四)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报名者在报名后到常住苏木镇劳动保障平台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已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除外)。逾期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常住苏木镇劳动保障平台按照《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0〕53号)给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未能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各苏木镇劳动保障平台务必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花名册等材料报送至旗就业服务中心。
五、岗前公示及培训
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旗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的拟招聘人员, 统一接受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工资待遇:
(一)按照《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发〔2020〕63号),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低于我旗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给予的实际薪酬待遇以公益性岗位合同约定为准。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1年为1660元/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就业部门按文件要求补贴至用人单位。
(三)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负责制定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对就业人员上岗情况进行考核,每年将年度考核结果报旗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要随时关注旗就业服务部门公众号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接收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或聘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过程中及上岗后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公益性岗位援助资格,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援助补贴资金的,追回其已享受的各项补贴资金。公益性岗位援助补贴资金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我旗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执行)。
(三)公益性岗位开发与招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报名者对报名资格条件、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方面有咨询需求的,由旗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监督电话:15048947561
原标题:关于补充招聘西乌旗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辅助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xwq.gov.cn/xwq_info/qzf/zfxxgksx/tzgg/202108/t20210813_2694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