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4 11:23:31 来源: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工作需要,陆良县人民检察院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拟招聘司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3名(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所招聘人员要求符合公益性岗位管理条件,聘用后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类别: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2.零就业家庭人员;3正在享受低保人员;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三)遵纪守法,团结合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认真细致。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使用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法学专业或打字较快、有文字材料写作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五)符合四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类别中的一类(咨询电话:0874-6082327,联系人:资光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9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佩戴口罩)。
3.报名地点:工作日内到陆良县人民检察院(陆良县中枢街道春光路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大楼内4楼414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874-6226189;联系人:杨彩兰。
4.提供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陆良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审核表》(见附件)1份,同时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1张。
五、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会同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六、组织面试
面试由陆良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政审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再从其他参加面试的人员中递补。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一年一聘,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合同期内按规定缴纳五大保险。
(三)试用期工资1800元,正式聘用后扣除社会保险实发月工资为2000元。
(四)本公告由陆良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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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13日
原标题:陆良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
文章来源:http://rsj.qj.gov.cn/subsite_detail.asp?Twzbh=8&id=18216&lb=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