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5 18:08:19 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发60个基层公益性岗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原则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认定,主要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开发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开、精准精确、应保尽保原则。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60个基层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振兴”专干30个,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招聘,具体岗位需求表另见县委组织部发布的招聘公告;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聘镇(街)、村(社区)公共服务岗位30个,由各镇(街)负责组织招聘,具体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爱岗敬业、服从管理、踏实肯干;
(三)具有灌云县户籍或常住地为灌云县,身心健康,能达到通用体检标准。
(四)经过人社部门登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条件是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人社服务中心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27 日- 9月3 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
2、地点:各镇街人社服务中心,详细地址见附件二。
3、报名需要携带材料:报名表(附件三)一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中第七页要做过困难人员认定登记,否则不符合条件)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高中以上学历提供,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不用提供)
五、招聘流程聘及管理
1、“乡村振兴”专干招聘流程另见县委组织部发布的招聘公告。
2、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聘镇(街)、村(社区)公共服务的30个岗位,由各镇(街)自行负责组织报名、确定适当考核方式、考察体检和录用等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各镇(街)确定拟聘用人员后,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县人社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日常管理及工作考核由各镇(街)负责。
六、聘用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各镇(街)要按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并按月向县人社部门申报资金补贴。涉及人员增减(出现不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等情况,需在10日内函告县人社局,及时终止各项补贴。公益性岗位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终止,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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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
原标题:2021年灌云县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anyun.gov.cn/gyxzf/gsgg/content/7145be12-54d8-43ee-a876-0eb9ab3ad5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