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31 11:54:59 来源:于洪区人民政府
(三)区卫健局公共卫生工作人员1名
主要负责承担面向社会的公共卫生、传染病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等具体卫生监督执法辅助工作。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相关专业。
三、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街道专武干事招聘范围包括:(1)军队转业干部;(2)退出现役士兵;(3)基层民兵骨干;(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生;(5)社区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人民武装专业毕业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写作、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五)具有可以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有关要求。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8.已取得于洪区政府雇员身份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福利
政府雇员岗位执行于洪区政府雇员现行薪酬标准,区纪委监委财务岗位、区公共服务中心财务岗位以及街道村级财务岗位初聘职级确定为科员三档;区委统战部综合岗位、街道专武干事岗位初聘职级确定为科员一档;其他雇员岗位初聘职级确定为科员二档。每月薪酬待遇包括:岗位基本工资一档2700元/二档3000元/三档33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人均绩效工资300元,通讯补贴200元,以及入区工龄工资(50元/年)、学历工资(全日制研究生500元)、采暖补贴(85平米)、年度考核奖金(优秀等次1000元)等。
区法院、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工资标准为人均2970元/月(含绩效及“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区卫健局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为44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所有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标准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报名信息表》。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