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2 16:50:38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为了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公开招聘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3名,主要从事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较好的群众服务意识。
3.法定劳动年龄内(即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4.就业困难人员,能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及服从工作安排。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南华西街道办事处(洪德路23号)五楼508室,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4398828。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原因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填写《海珠区南华西街道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居住证(非广州市户籍)、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1、由街道组成公益性岗位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水平进行考评。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1.体检。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进行政审。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由南华西街道综合保障中心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录用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工资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资标准执行,具体待遇面谈。
公告由南华西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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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华西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755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