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0 18:20:57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为增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人员力量,维摩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招聘非编制内社会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面向社会公开补招聘非编制内维摩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2.砚山县户籍,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会计岗位经验者优先),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Microsoft Office Word、Excel及会计类软件),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热心会计工作,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之间;
5.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工作积极主动,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能够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4.其它违法违纪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薪酬待遇
(一)符合聘用要求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劳动报酬参照县级有关文件执行。实行一年一聘,合同期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800元,由维摩乡人民政府负责考核及聘任相关工作。
(二)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交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五险”个人应交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0日至9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维摩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76-3650078,联系人:夏祺勋。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参考资格。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先机试后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用工方式
(一)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由维摩乡人民政府自主招聘。
(二)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录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个人考取企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被录用以及本人提出申请经维摩乡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维摩乡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接受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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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原标题:维摩乡补招聘社会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shan.gov.cn/zwzx/gsgg/content_6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