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4 09:12:28 来源:林甸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解决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二、招聘计划
基层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城市规划协管员)10人,其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5人、就业困难人员5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庆人社规【2021】1号)。
(二)招聘条件
1.女性,具有林甸户籍,非农户口(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受非农户口限制)。
2.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就业困难人员要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和领导;
4.具有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即:24小时工作制,三班倒,声线优美),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5.热爱基层公共服务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6.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文字录入每分钟55字以上,正确率达90%以上。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电脑实操、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县政府网站、“林甸之声”微信公众号、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16日-9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综合股(人社局一楼)
联系电话:0459-3327658
2.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林甸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正式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以上材料的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蓝底一寸、二寸照片各2张,个人信用报告,低保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
3.资格审查: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即开始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人员考录、使用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且三年内不得报考公益性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此岗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4)其他不适合此项工作的情形。
(三)考试
1、笔试
A岗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拟从事的工作内容等相关知识进行测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没有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电脑实操考试环节。
笔试命题和评卷工作由就业部门委托专业机构组织。
2、面试
B岗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身体状况与拟任职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没有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电脑实操考试环节。
3、电脑实操
主要考察应试者电脑实操的熟练程度,需达到每分钟录入55字以上,正确率达到90%以上。取三次实操成绩中最高分为最终电脑实操成绩。
电脑实操由城市联动服务中心组织。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电脑实操成绩=最终考试成绩
(四)公示及聘用
按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分别确定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人选出现并列的,依次以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毕业时间较早、年龄较大、学历较高者优先等因素确定。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及本人家庭所在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3年,期满后,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最终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岗位待遇
岗位待遇含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劳动报酬见《2021年林甸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由就业部门统一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并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岗位补贴和单位缴纳部分所需资金按规定列支,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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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
原标题:林甸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dian.gov.cn/html/index/content/2021/09/11631530904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