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9 20:01:09 来源:根河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呼残联[2021]19号文件要求,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详情请见附件《根河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残疾人)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吃苦耐劳,在残疾人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服务,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听力残疾人,语言交流无障碍,身体能胜任本职工作。
4、年龄在18-40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无犯罪前科,没有受过任何刑事处罚和处分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0 月9日起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网、根河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11 日至19日(工作日)到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市党政大楼113室)报名,联系电话:0470-5223492。
(2)报名时应提交如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二份,身份证、毕业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4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社部门和残联选派专人负责,按照各岗位报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根河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残疾人)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
4、笔试和面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统一试题统一考试,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前十名进入面试。对应聘者进行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以综合应用为主,原则上报考人数大于招录人数情况下组织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以2:1的比例公示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根据抽签的顺序进行。
(2)如达不到招考人数要求的,由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和录用。
(3)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能力,满分100分。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结合身体状况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递补人员。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6、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无异议的,确定为本次招聘人员。
四、用工性质、薪酬待遇及来源
1、用工性质:本次招聘人员是通过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形式,为市残联从事就业服务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报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备案。合同签定为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
2、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2260元/月(1460+800),按规定交纳职工社会保险。
3、薪酬来源:公益性岗位补贴(1460)和残疾人保障金(800)。
五、其他规定
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不按时报到上班、不服从分配、不履行工作职责、不胜任本职工作或有其他违反纪律管理规定的聘用人员,由市残联按有关规定终止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本人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由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招聘时间如有变动,以市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不明事项由市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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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根河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
文章来源:http://www.genhe.gov.cn/Item/54184.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