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1 12:11:17 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环卫处)现面向区内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道路保洁员20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岗位信息
1、岗位名称:道路保洁员。
2、工作内容:开发区各道路(机动车道、便道等)的清扫保洁,包括沿途公交站台、果壳箱的保洁等。
3、工作要求:身体健康能承担高强度劳动、服从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4、工作地点:开发区各道路。
5、薪酬待遇: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市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享受环卫处同岗位相关待遇。
二、岗位条件
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居民且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
2、男性55周岁以下(196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4、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须服从环卫处各项工作安排;
5、热爱环卫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三、招录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向村(社区)报名,村(社区)填写招工推荐表汇总给环卫处,由环卫处向区人社局核实报名者的身份,符合条件者组织进入下一步考察。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月22日
2、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组织报名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基本素质、政治素养等。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40名)依次进入实操考察。
3、实操考察。由区环卫处管理人员组成考核组,针对应聘人员的道路保洁实操能力进行考核并打分,满分10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20名人员进入体检。
4、体检和递补。环卫处组织总成绩前20名人员进行体检(自费),体检出现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5、政审。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违法犯罪记录者取消录用资格。
6、公示、录用。对政审合格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过后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合法合规、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流程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联系人:俞先生18805113769
2021年10月9日
原标题: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kfq.yancheng.gov.cn/art/2021/10/9/art_12624_37377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