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2 10:38:53 来源:龙海市人民政府
根据漳人社〔2020〕140号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相关补助资金操作规程》的通知和龙毕业办〔2021〕1号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拟按照公开公正、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安置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2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2021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二)招聘条件:
1、龙海户籍的2021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至2003年9月出生);
3、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招聘岗位
1、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乡镇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榜山镇、浮宫镇各1个,主要从事劳动就业保障协理员工作。
2、岗位待遇
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岗位待遇,其薪资参照本地同岗位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按见习期工资待遇本科生2846元、专科生2726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用人单位制定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进行分配(人均每月830元)。单位参照新聘用人员标准缴纳社会保险,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渠道列支。用人单位应在聘用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之日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不超过1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自主择业。人社部门组织对其进行年度考评,对考评等级达到称职以上且本人愿意的,可以续签留用一年;考评不称职的,不再继续留用。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10月25日- 11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所在乡镇政府
3、提交材料:
(1)《重点对象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表》一份、《龙海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政审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由各乡镇扶贫办开具证明(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城乡低保家庭以《低保证》为准,证件遗失、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由区民政局开具证明。退役大学生以《退伍证》为准,证件遗失需提供加盖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的《入伍通知书》及《退役登记表》。
四、选聘程序
乡镇依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条件符合的,征求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的意见,政审合格的报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各项考核合格后由乡镇组织体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经考核及体验体格后报龙海区人社局审核,拟聘名单在龙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报漳州市毕业生办公室备案,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岗以及到岗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工作要求:乡镇要做好报名审核工作,人社部门做好实施等环节业务指导工作。用人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并将其上岗情况作为支付劳动报酬的主要依据。
五、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信,一旦发现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人员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本方案由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1-5
重点对象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表
龙海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政审表
用人单位申请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补贴花名册
用人单位招用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申请表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补贴审批表
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2日
原标题:2021年龙海区选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hai.gov.cn/cms/html/lhsrmzf/2021-10-22/18559069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