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7 15:10:58 来源:汕头市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根据《汕头市金平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金机编办〔2019〕9号)精神,因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需要,汕头市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属下汕头市金平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建设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1名,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金平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负责辖区内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上级财政补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小型水库等水利设施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拟招聘1名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从事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岗位。(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工技能等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四)汕头市金平区户籍;
(五)有较好的文字、语言表达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六)责任心强,并能够服从值班、节假日加班等工作安排。
四、管理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管理方式。被聘人员属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聘期制。聘用单位与获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待遇标准按照《汕头市金平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新聘人员每月薪酬标准3170元,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金平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17:30(以报名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无效)。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经扫描压缩后命名为“姓名+报考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岗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jpqslgcjszx@163.com。需在网上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本人填写《金平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蓝底彩色相片)。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需扫描正反面)。
③近期免冠正面2寸蓝底电子相片(jpg格式)。
④本人户口本扫描件(需扫描户主页和报名者页);
⑤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相关学历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技能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⑥有工作单位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必须如实详细记述相关工作经历,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作假,一律取消招录资格。
(三)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资格审核形式,面试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行,按照《金平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量化测评标准表》分数高低选取排名前5名进入面试环节,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名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顺序。当报名人数少于面试人数时,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将以邮件形式通知。
面试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2月中下旬。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包括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3.面试时须提供《金平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1份、《金平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量化测评标准表》及表中要求的证明材料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技能证书和专业技术证书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准考证、近期免冠正面2寸蓝底彩色相片3张。若为有工作单位报考的,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1份。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并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选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由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中心或门诊出具体检报告,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汕头金平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建设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聘用手续。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汕头市金平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金机编办〔2019〕9号)精神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者,按自动弃权处置。
2、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及体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金平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0754—88661247
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0754—88222178
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4—88329275
八、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由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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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资格审核量化测评标准表
汕头市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1年12月6日
原标题:汕头市金平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djinping.gov.cn/stjpnyj/gkmlpt/content/2/2000/mpost_2000972.html#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