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7 17:32:22 来源:沈北新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放管服”改革,按照市营商局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区营商局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招聘营商局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现在和曾经在沈北新区服务的大学生基层岗位人员。
二、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25名。
三、招聘方式和薪酬标准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录用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驻政务服务审批大厅工作,日常管理由区营商局负责。工资待遇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2.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录用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近期
免冠1寸照片2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报名地点:区政府主楼310室。
2.资格审核。报名人员资格由区营商局进行初审,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核。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依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区营商局负责考察工作。
5.公示及聘用。区人社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安排上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8804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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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北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1年12月17日
原标题:关于招聘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nsy.gov.cn/html/SBXQ/157441287325725/157441287325725/157441287325725/8732572547859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