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9 16:38:38 来源: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推进落实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安排部署,落细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德州市委办公室、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电〔2022〕2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和人数
平原县城乡公益岗党群服务中心协管员,计划招聘120名,(每个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安排2人)从事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政策宣传等;负责综合便民审批服务、下沉事项办理、业务转接、接待来访群众、场所管理维护等工作。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平原县城乡公益岗消防协管员,计划招聘32名,(其中恩城10人,恩城镇10名消防协管员需承担初期火灾的应急救援、事故处置工作;其余每乡镇街道2人),协助消防工作站开展日常工作,协助消防监督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详见附件1《平原县2022年度第三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党群服务中心协管员
1、平原户籍或在平原辖区居住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身体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高中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电脑,服从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消防协管员
1、平原户籍或在平原辖区居住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报名与考录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4月19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请将以下资料报送至各乡镇(街道)人社所。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户口本(须有索引、户主、本人及家庭成员页)扫描件;
3.结婚证扫描件;
4.拟申请的岗位《平原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2);
5.就业困难认定表电子版(见附件3);
6.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的工商登记信息、就业失业状况进行统一审查,审核成功的报名人员再通知提交资料原件及2寸免冠近照3张。
(三)考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综合调整或取消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平原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予以安置。
(二)体检。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上岗前自行进行体检、核酸检测,有影响工作的传染性疾病等情形的,视为不合格。
(三)公示。在平原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疫情期间可以简化审核、公示流程)。
五、岗位待遇
按照《平原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对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给予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并为其缴纳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
七、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安置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如招聘期间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五)咨询电话: 0534-4256060,0534-4211076
(六)监督电话:0534-421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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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4日
原标题:平原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三批)
文章来源:http://www.zgpingyuan.gov.cn/n30673473/n30673499/n30731290/c70915199/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