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0-06-06 16:54:50 来源:平度政务网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11号)和《平度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南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440个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435个。详见南村镇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户籍在平度市以内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是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满50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作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本镇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优先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选用。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市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市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市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是指45-65周岁(1957年6月-1977年6月出生)户籍在乡村的人员,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岗位管理规定,具有岗位需要的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3.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名称、数量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1)社区事务协理员3个,人员需求3人。
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了解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和办事程序,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和电脑。
岗位职责: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优抚救济、低保、助残等社区事务工作。完成镇、社区(居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1900元/月(含社保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城市管理协理员2个,人员需求2人。
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适应城市管理工作环境,工作认真负责。
岗位职责:协助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做好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和经营管理秩序维护等工作。完成镇、社区(居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1900元/月(含社保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新时代文明实践专管员23个,人员需求23人。
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职责:负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日常运转和活动期间辅助协理工作。完成镇、社区(村庄)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基础补贴700元/月+绩效补贴1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2)社区网格员17个,人员需求17人。
岗位要求: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和智能手机操作能力。
岗位职责:负责基础信息采集、党建工作联络、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法规宣传、为民服务代办等。
岗位待遇:基础补贴700元/月+绩效补贴1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3)村庄卫生保洁员250个,人员需求250人。
岗位要求:热爱环境卫生工作,能够吃苦耐劳,具备卫生保洁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原有在岗人员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优先组织上岗。
岗位职责:负责本村庄卫生清理工作,完成镇、村庄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基础补贴700元/月+绩效补贴1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4)村级事务协理员145个,人员需求145人。
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了解村庄事务工作业务知识和办事程序,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和电脑。
岗位职责:协助做好与村庄居民利益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优抚救济、低保、助残等村庄事务工作。完成镇、社区(村庄)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基础补贴700元/月+绩效补贴1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市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
(一)报名申请
1.城镇公益性岗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到镇便民服务大厅(地址:南村镇建设路37号,小利群超市西100米)提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15日
(2)报名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材料。
2.乡村公益性岗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人员到所在管区(尽量报名所在村庄岗位)提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9日
(2)报名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填写报名材料。
(二)民主评议
镇政府组织本镇人社、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社区(村)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分别对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复审公示
社区(村)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民主评议材料报送镇政府复审。复审通过后,镇政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社区(村)及镇政府公示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后,镇政府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备案。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环节后,与城乡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拟上岗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五)聘用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六、岗位退出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督促退出: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自愿退出岗位的;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负责清退: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南村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339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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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原标题:南村镇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ngdu.gov.cn/n5135/n5142/n7790/220602230947948767.html